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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穗就业许可管理和服务的环境,提供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手续的便利,本局开发了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申办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系统于2009年9月1日起试运行。
二、系统使用说明
用人单位(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除外,下同)可通过互联网点击"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gzlss.gov.cn/)进入"办事大厅" 选择"企业邮箱"登录方式,并按《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可在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gzjy.gzlm.net/"资料下载-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内浏览和下载)的指引,进行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申请手续。没有申请企业邮箱的用户,可以点击"企业邮箱申请说明",或者直接点击进入http://www.gzemail.cn/ exten/gb/reginfo//unitregnt.htm链接进行企业邮箱的申请后可登录进行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该网上办理不适用于首次申办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手续的用人单位。首次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的必须到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首次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的可到市一级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办理(办理地点详见附件2)。
(二)该网上办理就业许可延期,是指拟在原就业单位继续就业的许可延期。如申请人已变更就业单位的,不适用于该网办范畴,相关手续按第三条第(一)款办理。
(三)如网办申请通过预审后,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的用人单位凭《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须材料前往市一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直接办理受理业务;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的凭《网上办理通知书》,携其他所须材料可到市一级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直接办理受理业务。
(四)操作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查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或向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
附件:1、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地址、电话
二○○九年九月一日
(承办单位: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38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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