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后
有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社保基金中心在2005年8月1日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在升级后,社保中心对部分社保业务操作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参保单位必须填写新的增员表格,原来的增减员表格停止使用,在填写新的表单时,请注意“职工身份”、“户口性质”和“减员原因”等项目已更改了代码,请正确填写。
二、职工停保时,《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来由社保中心填写养老保险缴费历史,现调整为:停保时由社保中心将该职工的缴费情况打印出来,由参保单位自行粘贴到《劳动手册》的第27、28页上。
三、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和农民户口人员的一次性提取,原来是在办理减员后即时办理,现调整为在办理在职减员后的次月才能办理。
四、职工新参保、续保时,社保中心除了按单位申报的“本次缴费时间”补缴养老、失业保险外,还同时补收办理当月的医疗保险。
系统升级后,在有关表格、操作和资料提供上会有所改动,我们将及时把社保中心在业务操作上新的做法通知各参保单位。
随本通知发出最新的《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该表格代替原来使用的增减员表。
多谢合作!
劳动事务代理部
二○○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