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客户:
现将广州市建委穗建职改字[2005]1号文《关于受理2005年晋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送交本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多谢合作。
附件:穗建职改字[2005]1号文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劳动事务代理部
20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