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各代理客户:

 现将广州市建委穗建职改字[2005]1号文《关于受理2005年晋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送交本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多谢合作。

附件:穗建职改字[2005]1号文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劳动事务代理部

20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