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机构调整及启用新公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 年 12 月 12 日

  一、撤消中心原秘书科和人事保卫科,将原秘书科、人事保卫科的职能及人员合并为"人事秘书科"。合并相关的事宜从12月1日起进行。

  二、原秘书科、人事保卫科的公章作废,从2003年12月8日起正式启用人事秘书科新的公章(联系电话,科长室:83823243;秘书室:83824003;人事室:83814596)。
  新、旧公章式样如下:
旧公章
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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