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难点、焦点及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0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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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那些人应进行失业登记?
答: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

问: 失业登记在什么机构办理?
答:

由自己亲自到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问: 失业登记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失业证?
答:

5个工作日。

问: 失业证有效期是如何设定的?
答:

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失业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到发证单位,办理失业证的年检或换证手续。

问: 广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答:

可持本人户口本、《毕业证》、档案、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问: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天内,到市或市内任意一个区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问: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失业人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要提供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填写好并盖好印章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4份。(注:劳动手册实行一人一册)。

问: 招用本市户籍生源毕业不到半年的应届高校、中专、技校毕业生凭什么材料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
答:

录用广州市户籍生源的技校、中专、高校应届毕业生,凭被招用人员的户口部和《报到证》(或学校分配介绍就业证明),填写好并盖好印章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4份办理。

问: 用人单位可到什么机构领用《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和《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答:

用人单位可根据近期招用本市城镇人员的实际需要,持被招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如《失业证》、《报到证》或其他证明),到所在区或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免费领取。

问: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后,是否要提取失业人员的档案?
答: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的,应当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后45天之内持被录用人员的《广州市录用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基金花名册》到该人员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取档案。

问: 那些人员可以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答: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下列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1. 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2. 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待遇(即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社会救济领取证》),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问: 如何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答:

符合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小一寸近照免冠2张)、《广州市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办理:

  1. 属国有企业已登记下岗失业人员的,凭《下岗证》、《失业证》到户口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2. 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凭《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社会救济领取证》),到户口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申请;
  3. 国有企业中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一个月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即"即辞即招"人员),凭《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用人单位录用证明、《职工劳动手册》,由新用人单位集中统一向市或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4. 国有企业中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凭企业关闭破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劳动手册》,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到市或区(县级市)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问: 申办《再就业优惠证》要多长时间?
答: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问: 《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期多长?需要年检吗?
答:

《再就业优惠证》有限期为3年。《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年检制度。《再就业优惠证》持有者(个人或用人单位)须在发证日期满一周年前一个月内将《再就业优惠证》交发证机构办理年审。年审不合格的予以注销,未经年审的,自动失效。

问: 哪些企业可以申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答:

申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分新办的和现有的两类,企业并按服务型和商贸型划分。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

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

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主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迅业、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下称:经济实体),并符合以下的条件:

  1. 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 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 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
  4. 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劳动合同。
问: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在什么机构办理?
答:

在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认定、审核上报和发证工作由企业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认定、审核和核发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

问: 申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须提交哪些证照和材料?
答:

  1. 认定申请书;
  2. 《广州市〈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审核表》(一式三份,在受理部门领取);
  3. 《广州市〈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审核表》(一式三份,在受理部门受理);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表格在受理部门领取);
  7. 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表格在受部门领取);
  8. 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9.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0. 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劳动合同;
  11. 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12. 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新办企业及经济褓提供上月度;现有企业提供上年底);
  13. 职工花名册(单位盖章)。

说明:1、2、3、4、5、6、8、9、11、12、13是企业需提供的材料;1、3、4、5、7、8、10、11、12、13是经济实体需提供的材料。

问: 新办企业和现有企业如何划分?
答:

新办企业是指2002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问: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中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哪些企业?
答:

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问: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中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

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问: 办理《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所需的时间?
答:

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其中在区5个工作日、在市5个工作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问: 税收优惠期内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可否申请《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答:

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二者选其一。

问: 已办理《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哪些属年检对象?
答:

2003年12月31日前核发《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

问: 年检检查的内容?
答:

财税〔2002〕208号、国税发〔2002〕160号、穗国税发〔2003〕188号规定的有关情况。

问: 年检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

  1. 《__年度企业吸纳下岗(富余)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检查报告书》;
  2.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副本(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相应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表格不够可自行复印);注:属财税〔2002〕208号文所指的经济实体,提供《安置富余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5. 《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单位盖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6. 该年度12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
  7.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该年度12月份工资表,单位盖章,表中应有中文姓名名单和发放的签名,如属企业委托银行发放的,必须盖有银行的公章);
  8. 企业职工花名册(单位盖章)。
问: 年检的时间和地点?
答:

时间是2004年春节后;地点为原《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核发部门。

问: 市、各区、县级市办理相关业务的地址、联系电话
答: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东华南路148号首层综合服务大厅

8381830581836426

东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东华北路菜园东18-34

德政中路龙腾里10

61181188-1102

83883180

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中山八路周门路20

81838294

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海珠北路107号后座2

88900130

海珠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同福中路319

34381185

芳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下芳村信义路198

81892321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石牌东路117

87507675

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白云大道景云路22

26090495

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港湾西路90

8227015782100866

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首层B

8221215382213241

花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86969223

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

84619515

从化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42

87966392

增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25

8273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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