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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指南

 

发布日期:2002 年 7 月 23 日

   

一、境外雇主办理招聘劳工所需资料及程序

  1. 雇主提交聘雇书或邀请信以及公司所在国(地区)劳工或移民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劳工的文件(正本);
  2. 雇主提交本企业的《商业注册登记证》副本,雇主身份证明副本,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和电话号码等资料;
  3. 本中心与雇主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由本中心提供);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雇主所在国的不同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5. 雇主必须提供应聘人员的应聘职位的要求及住宿居所。
二、申请人办理境外就业(劳务)所需资料及程序:
  1. 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个人资料(包括一般情况及学历、学位、工作简历和任职职位等);
  2. 申请人需与本中心签署一份境外就业(劳务)中心合同。
  3. 申请人办理出境护照由本中心指导,申办出境签证有关手续由本中心办理。
三、境外就业人员(劳工)的招聘:
  1. 雇主可根据用人需要,提出招聘条件委托本中心代理招聘。本中心将代理招聘情况和资料反馈给雇主核准招聘录取名单。
  2. 雇主已有招聘录取名单的, 将录取人员名单及通讯联系地址、电话提供给本中心以方便办理申请人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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