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办事指南(窗口办理)

更新日期:2008 年 7 月 1 日

一、受理条件(范围)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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