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实体申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流程

更新日期:2003 年 6 月 17 日

一、申办流程

二、申办必备资料

  1. 认定申请书(注:须表述申领何种类型的《认定证明》);
  2. 填写《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审核表一式3份;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实体免)及《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
  6. 企业全员的《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下称《录用花名册》)(企业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广州市户籍的合同制职工,提供《录用花名册》;
    ②非广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员,提供《广州市招用流动人员花名册》;
    ③退休反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及退休证(复印件);
    ④其他用工(含借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注:经济实体提供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
  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或经济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凭证给缴费凭证(上月度);
  9. 企业、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新办企业及经济实体提供上月度;现有企业提供上月度及上年底);
  10. 企业、经济实体的《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现有企业需同时提供上年底及本年度《职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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